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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变更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22-12-02 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项目。

2.1.2项目规模:本项目为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本部及其他办公地点提供2023-2024年度的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需配送的食品原材料包括:肉类、蔬菜和鱼类、水果类、粮油和副食品类等。

2.1.3供货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具体详见《采购需求书》)

2.1.4最高投标限价:8235438.00元。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范围:

项目为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本部及其他办公地点提供2023-2024年度的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书》。

2.2.3服务期限:拟定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3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4投标人承诺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动物防疫合格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许可的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路径:信用中国首页-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未被列入“信用广州”网站(https://credit.gz.gov.cn/)“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提供“信用广州”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路径:信用广州首页-信用公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未被本项目招标人(包括市水投集团及其属下子公司)纳入书面限制投标的企业名单。(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3.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7本项目不允许挂靠和分包。(根据投标人递交的《投标函》评审)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已办理投标登记手续的投标人。

4. 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

4.1投标登记时间:20221220000分至20221223930分(节假日除外)

4.2投标登记方式:

1)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投标人须在本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2)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须上传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公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4.3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成功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5.1 发布招标公告日期(含本日):20221220000分至202212239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投标人通过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开标时间:20221223930分。

5.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3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36899371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43号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12239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cg.gemas.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cg.gemas.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0-36899371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43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020-83492175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101房

9. 投标人注意事项

9.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cg.gemas.com.cn/czlc/14951.j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投标前请确认CA有效期。)

9.2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9.3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本平台一概不接收。

9.4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投标人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投标文件的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9.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如解密失败,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9.6招标代理单位不对投标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9.7招标代理单位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完整、真实。如我公司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或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公司响应招标文件资格能力条件(资质、营业执照等证书名称、等级、编号,人员、业绩)、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等资料进行公开。

如提交文件及材料需进一步复核,我公司承诺在接到通知的三日内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核查。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执行。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者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招标人除按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对本公司处理外,还有权取消本公司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公开通报,本公司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二:

 

被纳入本项目招标人(包括市水投集团及其属下子公司)

书面限制投标的企业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期限

1

广州市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8日至2023年5月17日

2

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8日至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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