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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3年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石门、江村、南洲等七家水厂余泥处置服务公开招标项目(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21-08-05 00:00


2021~2023年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石门、江村、南洲等七家水厂余泥处置服务公开招标项目(第一标段)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决定对该项目依法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1~2023年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石门、江村、南洲等七家水厂余泥处置服务公开招标项目(第一标段)

二、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监督机构:

   1、招标单位: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87159059(办公时间:8:00~17:00)

   2、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020-38293607、15521670697

   3、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7159299

三、项目概况:根据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服务单位,负责石门水厂、江村水厂、南洲水厂2021~2023年余泥处置服务工作。

余泥处置的方式应为用于制砖、陶粒等建筑材料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服务地点:广州市。

六、标段划分、招标内容、服务期及最高投标限价:

1、本次招标划分为3个包

标段划分

需求单位

日均余泥量

(吨/天)

总余泥量(吨)

服务地址

第一包

石门水厂

159

116070

广州市白云区石井广海路58号

第二包

江村水厂

96

70080

白云区石马村北侧白海面路自编1号

第三包

南洲水厂

227.8

166291

海珠区南洲路935号

 

2、投标人应按以下各包名称递交投标文件:

1)2021~2023年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石门、江村、南洲等七家水厂余泥处置服务公开招标项目(第一标段)——第1包 石门水厂

   2)2021~2023年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石门、江村、南洲等七家水厂余泥处置服务公开招标项目(第一标段)——第2包 江村水厂

32021~2023年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石门、江村、南洲等七家水厂余泥处置服务公开招标项目(第一标段)——第3包 南洲水厂

2、招标内容:石门水厂、江村水厂、南洲水厂2021~2023年余泥处置服务,具体包括:接收水厂排泥水处理系统运行期间每日产生的余泥并在合法的处理场所对余泥进行无害化处置,承担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处置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含副产品及其衍生物)。

3、服务期:

石门水厂:2021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具体服务期开始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

江村水厂:2021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具体服务期开始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

南洲水厂:2021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具体服务期开始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

双方按中标单价签订合同,第一年不调整合同单价,合同生效后满一年,若国家用工政策(包括国家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社保政策的调整)导致余泥处理成本大幅变动时,双方可进行价格调整,经招标人审核后,双方根据审核报告确定的成本增减值,按各自承担50%方式进行价格调整并签订补充协议。招标人认为价格调增幅度过大时,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重新招标。

4、最高投标限价:第1 1857.12 万元;第21121.28 万元;第32660.656万元。各包最高投标综合单价限价均为160元/吨。

七、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及个体工商户,按国家法律经营;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明。

3、投标人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余泥处理或淤泥处理或污泥处理的服务业绩。

5、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规定格式提交《投标申请人声明》。

6、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规定格式提交《投标申请人廉洁承诺书》。

7、在本公告发布和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均不在《被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投标的名单》内(附件1)。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未在招标公告第七点单列的投标人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上述条件同时适用于各包。

八、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解密时间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21年  

_8__ 25 _9_00分,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说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在阳光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3、投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1年 8    25   日上午   9:00-11:00    。逾时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本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4、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7楼第 703 开标室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阳光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2、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须上传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公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现场咨询地点: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8楼(采购部)。

3、成功办理投标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阳光平台指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本次招标资格审查实行合格制法,即只要某包投标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满足该包投标人资格要求,则该投标申请人该包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合格。

1)当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该包正式投标人。

2)当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则该包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该包的招标工作。

十一、投标说明:

1、投标人必须同时对本项目每个包的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而不允许只对其中某个包或某个包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任一投标人对同一包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对所有包进行投标,分别办理投标登记和递交投标文件,但不可兼中2个或以上包。

3、投标人只能成为一个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同一投标人在2个包或以上同时评审排名第一,则将确定其为最高投标限价较高的包第一中标候选人,自动放弃其他包的中标资格,其他包按包内评审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以此类推。

4、本项目任一包招标失败,将不影响其他包的招标工作。

十二、异议及投诉的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提出异议。如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电话:020-87159059  传真:020-87159059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12号

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联系电话:020-87159299

十三、不诚信行为的处理:

对投标人不诚信行为的处理将参照《广州市水投集团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参建企业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穗水投业务【2018】233号)文件要求执行。


十四、投标人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cg.gemas.com.cn/czlc/14951.j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投标前请确认CA有效期。)
2、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3、 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阳光平台一概不接收。
4、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应使用Internet Explorer 9及以上浏览器,因投标人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投标文件的阳光平台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如解密失败,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本平台,联系电话:020-89160888-7225。
6、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十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cg.gemas.com.cn/)、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gz.gemas.com.cn/)和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http://www.gzwatersupply.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1年8

附件一

     被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期限

1

广东金雅泰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月7日至2022年1月6日

2

广州怡立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月7日至2022年1月6日

3

广州市美沐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1月7日至2022年1月6日

4

广州市凯城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月7日至2022年1月6日

5

广州市辉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7日至2022年1月6日

6

广东粤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7日至2022年1月6日

7

广东沪利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1月7日至2022年1月6日

8

广州市城业楼宇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1月7日至2022年1月6日

9

广州美城环保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月7日至2022年1月6日

10

广州市鹏海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1月7日至2022年1月6日

11

广州市穗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7日至2022年1月6日

12

广州奇岭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月7日至2022年1月6日

13

广西佰钢钢铁有限公司

2021年1月7日至2022年1月6日

14

成都共同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7日至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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