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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澳口、荔湾、5号泵站高压电力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服务采购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21-10-08 00:00

第一部分 询比邀请函

各报价单位:

现我公司对2021年澳口、荔湾、5号泵站高压电力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服务项目进行询比,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报价单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询比项目如下表:

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编号

CG202109-162

营运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2021年澳口、荔湾、5号泵站高压电力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服务

最高限价

 84554.64

现场踏勘

不组织:报价人自行踏勘现场。

注:项目内容详见第二部分 项目内容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付款方式:支票或银行转账

评审方式:经评审最低中标法

最高总限价:84554.64,其中 2021年澳口、荔湾、5号泵站高压电力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服务项目的最高限价为¥ 84554.64元,超过最高总限价及各子项的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拒绝,报价总下浮率各子项报价下浮率必须保持一致,否则将被拒绝。超过最高限价综合单价的报价,对询比文件中规定的非竞争性项目进行了浮动或改变的报价,其结算单价及非竞争性项目须按照合同书格式中的结算方式有关条款进行调整(最高限价综合单价详见第四部分最高询比限价

二、报价单位条件

(一)报价单位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具有承(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有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报价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报价单位询比响应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不存在资格条件要求报价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规定情况的声明函):

1.询比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询比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询比项目的其他报价单位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询比项目的其他报价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询比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获取询比文件方式

报价单位获取询比文件方式:

■阳光采购平台获取:报价单位应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平台网站(网址:http://cg.gemas.com.cn/,以下简称阳光采购平台)获取询比文件,具体按阳光采购平台指引操作。

四、响应文件报送方式及编制要求、服务费收取

(一)本项响应文件报送方式采用:

■阳光采购平台电子报送方式及编制要求:报价单位需在提交询比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询比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询比响应文件阳光采购平台一概不接收;报价单位上传询比响应文件和解密询比响应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报价单位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询比响应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询比响应文件的阳光采购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报价单位应在询比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询比响应文件,因报价单位自身原因造成询比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询比响应文件;因报价单位之外的原因造成询比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询比响应文件。如解密失败,报价单位可在询比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阳光采购平台。报价单位应按照阳光采购平台的相关指引编制询比响应文件。

(二)服务费

1.不论询的结果如何,报价单位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询响应文件有关的全部费用。

2.报价单位须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一次性交纳的交易服务费,根据《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计算,报价单位按以下计算方式支付服务费:

1)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特殊项目以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数);

成交(预算)金额

货物类及服务类

200万元以下(含)

5‰

200万元以上-500万元(含)

4‰

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含)

3‰

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含)

1‰

2000万元以上

不收费

2)交易服务费不在询响应报价中单列;

3)交易服务费币种与《发包通知书》的币种相同;

4)报价单位在领取《发包通知书》前,必须按《服务费承诺书》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直接交纳交易服务费,银行汇票、电汇、转账账号信息如下(请注明所中项目编号):

户名: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帐号:15000092308092

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信息:

名称: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8楼

业务咨询电话:丁工、020-89160762

电子投标技术支持电话:郭工、020-89160870

E-mailcg@gemas.com.cn

五、询比评审原则

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议。对提供工程质量、服务均能满足询比文件规定最低要求的报价单位归列为推荐成交的候选对象,询比人依照候选报价单位的报价顺序,以有效报价最低者确定为第一备选单位,以有效报价次低者为第二备选单位。

如果出现报价最低者有多家单位的,询比人另行通知报价最低者报价时间及报价方式通过二次报价调整价格。最低者不进行二次报价或二次报价未低于第一次报价的视为放弃二次报价资格,报价视为按原报价。通过二次报价调整价格后重新按上述程序确定第一备选单位。如果通过二次报价仍然存在报价最低者有多家单位的,由评审小组票决确定第一备选单位。

六、询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1上午10:00

七、询比响应文件解密时间:2021年10月11上午10:00-11:00

八、评审时间:2021年10月11上午11时

九、评审地点: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十、询比人的联系方式

询比人: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8楼

联系人:梁兆威

联系电话: 13434217342

电子邮件:gzcspshtb@163.com

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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