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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南沙集装箱码头分公司港内集装箱拖运业务外包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22-09-21 00:00

一、项目名称: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南沙集装箱码头分公司港内集装箱拖运业务外包采购项目

、项目内容: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南沙集装箱码头分公司将部分港内集装箱拖运业务实行外包,由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南沙集装箱码头分公司提供拖车及燃油、电力等资源(以及承担相应的设备保养、维护和燃油、电力成本等),中标方组织驾驶司机等资源,开展港内集装箱拖运作业

项目编号:ZB-2022-业务外包-20

关于报价:采购人对港内集装箱拖运业务项目实行统一定价,报价人需同意并接受业务单价(详见比质比价文件)报价。作业承包费按实际装卸量据实结算。

、报价方资格要求:

1. 报价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分公司报价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 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比质比价采购活动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格式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 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报价人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格式见《信用记录承诺函》)

4. 报价人应是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港口作业业务外包合格供应商。

5. 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资格资质证明或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经营范围符合业务项目要求。

、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价,各报价单位须登录“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cg.gemas.com.cn/)进行报价

备注:1.本采购公告不视为邀约;

2.采购方将根据项目的情况遴选合格要求的报价人后发出比质比价文件。

采购人: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南沙集装箱码头分公司 

                                        日期:202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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