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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信息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期票据承销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22-10-01 00:00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广州市番禺信息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广州市番禺信息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期票据承销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信息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期票据承销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GZ3CZ622GD1001799

(三)招标项目最高限额含税价:9,000,000.00元(承销费率0.3%,承销费=实际发行中期票据规模*承销费率,非年化

(四)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发行人保留视情况调整总额度的权利)

(五)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七)发行时间:2022年(发行人保留视情况调整发行时间的权利)。在获得主管机关对本次中期票据核准后,在注册有效期内安排发行,投标人可根据招标人需求和资金市场情况,建议具体的发行时间安排。

债券担保:无担保

(九)本项目拟选出2名中标人(可联合体)为广州市番禺信息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提供承销服务。根据中标候选人的排名顺序,确定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销商(若排名第1名的投标人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中的牵头人为主承销商,联合体中另一方为联席主承销商。注册额度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承销比例为60%:40%),并按投标文件中的报价费率签订合同。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如有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金融机构或其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其所属金融机构就本项目对该分支机构的投标授权书,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外还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金融机构的相关资质证书、业绩等对分支机构有效;如中标,由其所属金融机构签订合同);同一家金融机构最多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如果同一家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均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或同一家金融机构的多个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该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投标将被拒绝。

(二)投标人(如有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或其上级法人(分支机构投标时其所属的金融机构法人)具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银行类A类主承销商、非银行类证券公司主承销商业务资格(提供证明材料,以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三)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在资格声明函承诺)。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在资格声明函承诺)。

(五)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家。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服务费的支付。

5、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六)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七)已办理报名手续的投标人。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保证金缴纳

(一)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0月1日-2022年10月19日(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投标人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2.投标人办理报名手续时,须上传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公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文本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现场咨询地点: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会议展览中心北塔8楼)。

(三)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成功办理报名的投标人请按照本平台指示在线交纳标书费用,交纳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金额如下:180,000元(人民币拾捌万元整)

(五)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划达以下账号,否则为无效保证金。汇款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缴交账户信息如下:

 名:广州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号:15735078850049

※重要提醒:招标文件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

四、投标人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cg.gemas.com.cn/czlc/14951.j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投标前请确认CA有效期。)

2.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3. 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本平台一概不接收。

4.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投标人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投标文件的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如解密失败,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本平台。

6.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五、现场考察及招标答疑会

   (一)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考察活动。

   (二)本项目不需要现场招标答疑会。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递交方式、解密时间、开标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1日09:00

(二)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在本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2年10月21日09:00-10:00,逾时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本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四)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七、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http://gz.gemas.com.cn/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cg.gemas.com.cn/

广交所集团番禺办事处网站(http://gz.gemas.com.cn/)。

八、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 广州市番禺信息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大北路349号  

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20-34811028

(二)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会议展览中心北塔8楼采购交易部。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肖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9160751


采购人:广州市番禺信息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日期: 2022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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