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取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拟申请分期发行规模为50亿元公司债券,发行期限为十年(含)以内,用于置换金融机构借款43亿元和解决部分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约7亿元,本项目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发行,采购人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及市场行情择机滚动分期发行。
本项目确定两名报价人为采购人提供注册发行额度人民币50亿元公司债券主承销服务。通过综合评分法按分数从高到低推荐前2名为中标候选人,其中第1名作为牵头主承销商中标人,第2名作为联席主承销商中标人。
三、项目编号:ZB-2022-融资-02
四、报价人的报价,是本项目承销的承销费率,报价区间为1‰~2‰。
五、报价方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分公司报价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比质比价采购活动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格式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报价人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格式见《信用记录承诺函》)
4.报价人须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资格和有效的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5.报价人截至采购公告发布日,投标资格没有处于正在被取消、暂停的状态。
六、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价,各报价单位须登录“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http://cg.gemas.com.cn/)进行报价。
备注:1.本采购公告不视为邀约;
2.采购方将根据项目的情况遴选合格要求的报价人后发出比质比价文件。
采购人: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1月17日
相关公告:
-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取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2022-12-27
-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取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变更公告2022-11-22
-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取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示2022-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