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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3-2024年污泥干化保洁及辅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22-11-22 00: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3-2024年污泥干化保洁及辅助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3-2024年污泥干化保洁及辅助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其他内容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所属9个净水厂共11个污泥干化项目提供干化污泥辅助及保洁服务。

    2.2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3. 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招选服务单位,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所属9个净水厂共11个污泥干化项目(大坦沙、沥滘一二期、沥滘三期、猎德、西朗一期、西朗二期、大沙地二期、龙归三期、石井净二期、健康城、江高)提供干化污泥辅助及保洁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技术需求》。

  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3服务地点: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大坦沙分公司、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沥滘分公司、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猎德分公司、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西朗分公司、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大沙地分公司、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龙归分公司、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石井净分公司、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健康城分公司、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江高分公司。

    2.4服务期:

    服务时间暂定为2023年2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040.75396万元。

    2.6投标说明:

    2.6.1若本项目通过符合性审查(含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招标失败。

    2.6.2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6.3其他:

    1)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没有被纳入本项目招标人(包括市水投集团及其属下子公司)书面限制投标的企业名单。(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加盖公章的《投标人声明》)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未涉及的内容不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据。

4.资格审查方式

4.1.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2.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实行合格制法,即只要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合格。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解密时间: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1213930,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本项目采用无纸化电子投标,有关无纸化电子招投标的操作手册可自行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相关栏目下载。

5.2开标时间及地点:20221213930分在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7楼第3开标室

5.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21213日上午9:30-10:30。逾时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本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5.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4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要求办理进场和登记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6.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1122日至20221213日上午930

6.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阳光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注册指引详见网址:http://cgsys.gemas.com.cn/common/AttachUpload/download?attachId=GYSCZSC_VIDEO)。

6.3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须上传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公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系统操作可以致电咨询:020-87562291-8309。

6.4成功办理投标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阳光平台指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7.异议及投诉的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提出异议。如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电话:020-38890467。

地址:广州市临江大道501号

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电话:020-62345524。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cg.gemas.com.cn/)、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媒体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9.投标人注意事项:

9.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cg.gemas.com.cn/czlc/14951.j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投标前请确认CA有效期。)

9.2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9.3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阳光平台一概不接收。

9.4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应使用Internet Explorer 9及以上浏览器,因投标人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投标文件的阳光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9.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如解密失败,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联系电话:020-89160748、89160899)。因投标人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文件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6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临江大道501号

地址: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99号科汇二街七号

邮编:

邮编:510663

联系人:杜工

联系人:阮工

电话:020-38890467

电话:020-87562291-8309

传真:

传真:020-87580675

邮箱:

邮箱:zb87562291@163.com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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