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受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采购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3年-2024年各厂废水、废气、噪声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GZCZ623DL1002148
(三)项目总最高限价: 人民币2,414,118.00元(其中包组一最高限价: 人民币1,187,172.00元,包组二最高限价1,226,946.00元);(本项目分二个包组,其中包组一包括7个净水厂(分公司):京溪、龙归、竹料、石井、石井净、江高、健康城;包组二包括6个净水厂(分公司):大坦沙、猎德、沥滘、大沙地、西朗、大观。)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公司所属大坦沙、猎德、沥滘、大沙地、西朗、京溪、龙归、竹料、石井、石井净、大观、江高、健康城等13个净水厂(分公司)废水、废气、噪声的取样和检测工作,委托具有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资质(CMA)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到各分点进行取样封装并就相关指标开展检测工作。在完成各分点取样检测的5个工作日内反馈数据,7个工作日内将检测报告发送水质中心、各净水厂。
(五)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六)服务地点位于:大坦沙分公司、猎德分公司、沥滘分公司、大沙地分公司、西朗分公司、京溪分公司、龙归分公司、竹料分公司、石井分公司、石井净分公司、大观分公司、江高分公司、健康城分公司
(七)报价说明
同一供应商可就本项目一个包组或二个包组进行报价,本项目按包组一、包组二的顺序评审及推荐各包组候选成交供应商,推荐所报总价由低到高排序前2名为该包组的第一、第二候选人。若某个供应商按包组的顺序已被推荐为排序靠前的包组的第一候选成交供应商,其不能被推荐为后续各包组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但可作为后续标段的有效响应供应商;后续包组除去已被推荐为靠前的包组的第一候选成交供应商之外,按照所报总价由低到高排序依次推荐前2名为该包组的第一、第二候选成交供应商。
若某包组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除去已被推荐为靠前的包组的第一候选成交供应商之外)不足2名时,该包组询价失败。
(八)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
(九)项目类别:服务类
(十)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十一)服务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均为下列所述。
1.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2. 供应商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资质(CMA),所认证的检测能力至少涵盖本项目中所要求覆盖的所有检测项目(详见第(3)小点),且在有效期内。
3. 认证范围须覆盖:水质(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悬浮物、总镉、总铬、总砷、总铅、总汞、总铜、总镍、总铍、总硒、总银、总锌、总锰、动植物油、石油类、六价铬、五日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pH、粪大肠菌群、色度、烷基汞、余氯、总余氯、苯并[a]芘、挥发酚、总氰化物(氰化物)、硫化物、甲醛、苯胺类、有机磷农药、马拉硫磷、乐果、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五氯酚、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氯苯、1,4-二氯苯、1,2-二氯苯、苯、甲苯、邻二甲苯、对二甲苯、间二甲苯、乙苯、对硝基氯苯、2,4-二硝基氯苯、苯酚、间-甲酚、2,4-二氯酚、2,4,6-三氯酚、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二辛酯、丙烯腈、可吸附有机卤化物(有机卤化物AOX)、总硝基化合物、浑浊度、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高锰酸钾指数、氟化物、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氧、亚硝酸盐氮、挥发性酚类、铁、总大肠菌群、硝酸盐、水温、磷酸盐)、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甲烷、颗粒物、甲硫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沉积物(有机碳、汞、铜、铅、锌、铬、镉、砷、石油类、硫化物、pH、有机质)、噪声。注:提供CMA复印件并标注本项目中所要求覆盖的上述所有检测项目,不标注则视为不响应。
4. 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75万元废水或废气或噪声检测服务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金额及实施内容、合同盖章、签订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5.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格式见《不得存在情形承诺函》)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投。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保证金缴纳
(一)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23日18:00止。(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 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之前,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2.供应商办理报名手续时,须上传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公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文本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现场咨询地点:广州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8楼)。
4.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成功办理报名的供应商请按照本平台指示在线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5.交易保证金金额如下:(需要分开包组缴纳保证金)
包组一:22,000.00元(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
包组二:24,000.00元(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
保证金须在2023年2月24日上午09:00前划达以下账号,否则为无效保证金。汇款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交易保证金缴交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广州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账 号:15735078850049
(重要提醒:采购须知采购文件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
四、供应商注意事项
(一) 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参加竞投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cg.gemas.com.cn/czlc/14951.j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竞投前请确认CA有效期。)
(二)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来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三) 供应商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响应文件本平台一概不接收。
(四) 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和解密响应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供应商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响应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响应文件的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如解密失败,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本平台。
(六) 广州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响应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七)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五、 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地点:
本项目无现场踏勘(答疑会)。
六、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报价时间、递交方式、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报价方式及递交地点:
(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报价时间:2023年2月24日上午09:00。
(二)递交响应文件方式:在本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三)响应文件解密时间:2023年2月24日上午09:00-10:00。逾时解密的响应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询价。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报价结果,供应商可登录本平台查看报价情况。
(四)报价方式:本次报价采用一次性网上报价形式。
(五)报价地点:在线报价。
七、 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cg.gemas.com.cn/)、广州净水公司门户网站、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八、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0-62315524
(二)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8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柯工、徐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9160757、020-89160747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9160999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及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E-mail:cg@gemas.com.cn
采购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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