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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环城北净水厂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23-06-01 00:00

 

广州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受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询比,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一、 招标项目简介

(一) 项目名称: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环城北净水厂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第二次)

(二) 项目项目编号: GZCZ623DL1002316-01

(三) 最高限价:2,231,500.00元

(四) 项目内容及需求:本审计项目主要对环城北净水厂项目的前期决策、招投标管理、造价管理、财务管理、建设管理、合同管理及内控制度履行情况等各方面进行全面审计监督和评价,覆盖项目从可行性研究报告到竣工决算的全过程、各环节的业务内容。

(五) 项目类别:服务类。

(六) 服务地点位于广州市白云区新天铖粮油食品批发中心-南1门附近。

(七) 服务期为: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决算及完成出具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咨询报告,具体时间以工程实际推进情况为准。

(八)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受托方能够按照委托方要求按时到岗实施约定的审计工作内容、出席相关会议,并在规定时限内出具正式审计咨询报告。

(九) 具体要求:见“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十) 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 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2. 2020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最少具有一项投资总额在2亿(含)以上的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的业绩。(注:①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指依据相关法律和规定对建筑工程项目从项目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至项目完成决算的全过程、全部经济活动,从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和效益性上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并对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②供应商提供的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业绩周期至少从施工开始到完成工程结算;供应商提供相关项目业绩需附服务合同复印件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金额及实施内容、合同盖章、签订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④若供应商为联合体,业绩证明文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 供应商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同时需具有担任过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负责人的业绩。(注:供应商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持有的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业绩证明为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服务合同复印件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实施内容、合同盖章、签订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③若供应商为联合体,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任。)

4. 其他要求:为满足审计成果质量要求,供应商拟委派本项目团队成员的数量至少需达到6人,除项目负责人外,需配置至少1名注册会计师,2名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职称)人员。注:提供人员身份证、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且注册证书注册单位须为本单位,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供应商,须与一家会计事务所组成联合体参与响应提供离响应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即2023年5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如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供应商未缴纳的,供应商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格式见《承担本项目团队成员信息表 》))

5.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格式见《不得存在情形承诺函》)

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响应以工程咨询服务机构为牵头单位,与另一联合体(会计师事务所)签署联合体协议(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需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响应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项目中响应(如有,需提供格式见《联合体协议》)

三、 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采购文件售价、保证金缴纳

(一)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8日18:00(节假日除外)。

(二) 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之前,供应商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cg.gemas.com.cn/下简称“本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2.供应商办理报名手续时,须上传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名、盖公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文本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现场咨询地点:广州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8楼)。

(三) 本项目响应保证金金额如下:44,000.00元(人民币肆万肆仟元整)

保证金须在2023年6月13日上午09:00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并转入到以下账号,否则为无效保证金。汇款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响应保证金缴交账户信息如下:

 名:广州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

 号:15735078850049

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重要提醒:采购须知采购文件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

四、 供应商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参加响应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cg.gemas.com.cn/czlc/14951.j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响应前请确认CA有效期。)

2.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来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3.供应商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响应文件本平台一概不接收。

4.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和解密响应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供应商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响应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响应文件的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5.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如解密失败,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本平台。

6.广州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响应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7.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五、 现场考察及招标答疑会

   (一)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考察活动。

   (二)本项目不需要现场招标答疑会。

六、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响应截止及报价时间(北京时间)、报价地点:

(一)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报价时间:2023年6月13日上午09:00

(二) 递交响应文件方式:在本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三) 响应文件解密时间:2023年6月13日上午09:00-10:00。逾时解密的响应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响应。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报价结果,供应商可登录本平台查看报价情况。

(四) 报价地点:在线报价。

七、 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cg.gemas.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八、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人:

联系电话:020-62315524

(二)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9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柯工、徐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20-89160757、020-89160747

E-mail:gzcmex@gzcmex.com

 

采购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日期: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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