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受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一、采购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GZ3EZ623GD1002440
(三)单价最高限价:人民币9,000.00元/人
(四)项目类别:服务类
(五)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具体要求:见“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七)采购内容:选定一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招聘服务。
(八)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九)采购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
(十)本项目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十一)若提供有效文件只有1 家则现场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分公司响应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投标活动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格式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格式见《信用记录承诺函》)
4.具有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放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5.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见《公平竞争承诺书》)
(二)已办理报名手续的供应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采购文件售价、保证金缴纳
(一)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15日18: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供应商办理报名手续时,须上传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公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文本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2.现场咨询地点: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8楼)。
(三)本项目不收取采购文件费用。成功办理报名的供应商请按照本平台指示在线交纳标书费用,交纳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四)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四、供应商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参加响应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cg.gemas.com.cn/czlc/14951.j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响应前请确认CA有效期。)
2.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来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3. 供应商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响应文件本平台一概不接收。
4.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和解密响应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供应商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响应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响应文件的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5.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如解密失败,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本平台。
6.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响应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7.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五、现场考察及采购答疑会
(一)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考察活动。
(二)本项目不需要现场采购答疑会。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响应截止及解密时间(北京时间)、解密地点:
(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解密时间:2023年6月16日上午9:00。
(二)递交响应文件方式:在本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三)响应文件解密时间:2023年6月16日上午9:00-10:00。逾时解密的响应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响应。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解密结果,供应商可登录本平台查看解密情况。
(四)解密地点:在线解密。
(五)磋商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8楼
(六)磋商时间:2023年6月16日上午10点。(请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参与)
(七)磋商说明:
1.磋商方式:在线磋商。
2.请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止后,留意人员通知,在收到通知后,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账号进行磋商,于“投标管理”->“二次报价”中进行二次报价。 (限时30分钟)
3.如供应商未在评审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磋商,评审委员会有权视为供应商退出磋商。
七、采购公告及结果公告网站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cg.gemas.com.cn/)、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p92/index.html)
八、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联 系 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20-28866338
(二)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8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9160765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9160999
E-mail:cg@gemas.com.cn
采购人: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 2023年6月8日
相关公告:
-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服务项目采购结果公告2023-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