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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海幢街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前期策划研究方案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21-12-24 00:00

广州市东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海珠区海幢街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前期策划研究方案编制服务

二、招标人:广州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81370322

   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668号蓝宝石大厦10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东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020-83372591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7号东建大厦首层

三、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市海珠区。

四、项目概况:项目范围1.28平方公里, 东至江南大道,西至漱珠涌,北至滨江路,南至杏坛大街。

五、标段划分、招标内容和最高投标限价:

5.1 本招标项目为1个标段。

5.2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具体服务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委托书为准,“海幢模式”研究启动区研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工作内容:(一)前期调查;(二)片区策划方案编制;(三)启动区产业规划和运营研究(具体见第三章 发包人要求)。

5.3 最高投标限价:345万元

5.4 工作期限:暂按1年为期限(若服务时间延长费用不增加)。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具有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颁发的或以上城乡规划编制资质;

注:由于上级主管部门职能调整,国家及各省市受理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报部门尚未明确,因此均暂停受理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报事项,根据自然资办函[2019]2375号文的文件精神,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可参考原有规划资质,暂不对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有效期限作出要求。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七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八、投标登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11224日至2021年1230日下午1700分。

2、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 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须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2 投标人办理报名手续时,须上传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公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文本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注: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3、现场咨询地点:广州市东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7号东建大厦首层)。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的投标人请到广州市东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7号东建大厦首层)交纳招标文件费用,交纳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领取纸质招标文件。本项目只接受投标登记及交费成功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

5、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保证金须在202211217:00前划达以下账号,否则为无效保证金。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广州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账号:15735078850049

6、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投标登记的申请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申请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申请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投标登记。

2)依法重新招标。

7、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2113930分;截止时间:20221131000分。

8、开标开始时间:20221131000分。

9、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

10、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投标登记的投标人不足3家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1370322

       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668号蓝宝石大厦10

十三、本次招标公告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网址:http://cg.gemas.com.cn/),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

十四、其他

1、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相关管理部门严肃查处。

2、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项目投标。

1)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3)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人:广州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东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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