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越威纸业有限公司根据广纸集团的发展需求,现对热电环保分厂130吨锅炉空预器大修-拆除,安装进行公开采购,选定服务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热电环保分厂130吨锅炉空预器大修-拆除和安装
二、采购编号:2021-213Y021-01
三、采购单位:广州越威纸业有限公司
商务联系人:郑小姐 办公电话:34663250 ,手机:13697425520
技术联系人:黄先生:13660059344。
四、项目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新广一路20号广州越威纸业有限公司内
五、项目概况及大修内容:
5.1 项目概况:
锅炉名称:循环流化床锅炉
锅炉型号:YG—130/9.8—M6
锅炉生产厂家:山东济南锅炉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5.2 大修内容:
5.2.1供货范围:
提供空预器安装所需的槽钢、护板、角钢、石棉垫、保温等附件,满足本工程要求。
5.2.2空预器安装工程范围
5.2.2.1旧的空气预热器一次风管箱和二次风管箱的更换(拆除及安装,共重约140吨,包括导流板、连通罩、密封板、恢复性钢板等);并按照图纸安装要求执行。
5.2.2.2空预器联络通道等附属材料缺陷修复。保温层、钢结构等附属设备的拆除与恢复,设备外表面处理和油漆,现场杂物清理。
5.2.2.3旧人孔门拆除,新人孔门安装,数量22个,尺寸600×600mm。
5.2.2.4新空气预热器安装完毕,要进行漏风试验,应无泄漏。
5.2.2.5旧空气预热器按业主要求,及时转运至指定地点存放。
注:现场所需的机具由响应方自行解决(包括但不限于吊车、平板车、叉车等运输工具)。
附:空预器重量(金属部件):
设备名称 | 规格尺寸mm | 单件重量KG | 数量 |
新空预器上箱体 | 2315×4040×2157 | 9771.69 | 2件 |
新空预器上箱体 | 2237×4040×2157 | 9431.46 | 2件 |
新空预器中箱体 | 2315×4040×2092 | 10005.47 | 2件 |
新空预器中箱体 | 2237×4040×2092 | 9666.36 | 2件 |
新空预器下箱体 | 2315×4040×2157 | 10305.41 | 2件 |
新空预器下箱体 | 2237×4040×2157 | 9965.18 | 2件 |
旧空预器上箱体 | 2315×4040×2157 | 10591.6 | 2件 |
旧空预器上箱体 | 2237×4040×2157 | 10554.6 | 2件 |
旧空预器中箱体 | 2315×4040×2092 | 10523.26 | 2件 |
旧空预器中箱体 | 2237×4040×2092 | 10487.46 | 2件 |
旧空预器下箱体(风道) | 3237 | 2件 |
项目大修详细内容和相关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5.2 工期:具备施工条件之日算起:40日历天(含锅炉冷却),预计2022年2-3月份停炉实施。
工程节点要求:
工期节点1:旧空预器拆除,要求在停炉后第18天完成;
工期节点2:工程全部完成具备试运条件,要求在停炉后第38天。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解决
七、公告发布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1、发布采购公告时间:从2021年12月31日14时 00分至2022年1月7日24时00分。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2022年1月12日18时 00分前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cg.gemas.com.cn/)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3、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与评审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采购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八、采购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响应人在购买采购文件之前,须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采购公告发布后至采购公告期满前,响应人报名时应上传以下盖章扫描件材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资格文件(经营许可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等材料;
成功办理报名后的供应商请按照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指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2、交纳采购响应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注:与广纸集团及其下属公司长年有良好合作的单位且有足额已结算未支付工程款的,可不必交纳响应保证金,但须提供已结算未支付工程款作为响应保证金的承诺书,并附上已结算未支付工程款证明材料复印件)。响应保证金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交给采购单位,递交承诺书材料的,应将承诺书电子扫描件、已结算未支付工程款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连同响应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上传至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响应文件才能被接受。
(1)若响应人最终中选,响应人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及时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响应保证金在合同签约生效一个月后原路无息退回(以已结算未支付工程款作为响应保证金的,该款项仍按原合同结算条款执行)。放弃签约的响应人,采购单位将没收其缴纳的响应保证金(以已结算未支付工程款作为响应保证金的,可直接从已结算未支付的工程款中扣减)。
(2)若响应人最终未中选,以缴纳5万元作为响应保证金的,采购单位在评审工作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不计利息),以已结算未支付工程款作为响应保证金的,该款项仍按原合同结算条款执行。
采购人开户行:中信银行环市支行
户名:广州越威纸业有限公司
账号:7443100182400008319
九、响应人合格条件(标注*部分为响应单位必须满足的前提条件,任何一项不满足均按废标处理):
*1、响应人参加响应的意思表达清楚,响应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响应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响应人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响应人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响应人具有从事类似设备维修服务项目(注:锅炉空预器拆除和安装)五年及以上的经验,须提供近五年(2017年-至今)类似主要项目业绩清单及相关证明文件。
*7、响应人及其法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提供截标前1周内的相关网页截图)。
*8、响应人已按照采购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响应人声明。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本项目不设响应方案经济补偿,响应人费用自理。响应单位的设计方案,除署名权外,其余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参考使用,不另行支付费用。
十二、本公告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cg.gemas.com.cn/)和广州造纸集团官网同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也将在阳光采购平台和广州造纸集团官网同步发布。
十三、其他
1、响应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报名资料及响应资料的真实性,采购人有权在采购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2、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响应人须在《响应人声明》中予以承诺。
十四、特别提示:响应人在本项目采购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采购单位后续工程响应。(注:拒绝响应时限由采购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六个月起,自采购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转包或者分包的;
2.在成交项目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环保管理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安全、环保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成交情形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十五、受理投诉监督机构:广州造纸集团有限公司 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张军 联系电话:34663368
采购人:广州越威纸业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
相关公告:
- 广州越威纸业有限公司热电环保分厂130吨锅炉空预器大修-拆除澄清公告2022-01-10
- 广州越威纸业有限公司热电环保分厂130吨锅炉空预器大修-拆除中标结果公告2022-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