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物流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广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一、 采购项目简介
(一) 项目名称:广州市广百物流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2022—2024年度财产保险项目(第三次)
(二) 项目编号: GZCZ621DL1000711;
(三)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三) 最高限价:人民币1,200,000.00元/年,服务期三年共3,600,000.00元;
(四)服务年限:自合同签订起3年
(五) 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 项目类别:服务类
(七) 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八)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九) 项目概况
保险险种 | 保险期限 |
财产一切险 | 2022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货物运输保险 | 2022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公众责任险 | 2022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机动车辆保险 | ----- |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 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二)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投标活动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
(三)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四) 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五) 已办理报名手续的供应商。
(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 响应及协商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保证金缴纳
(一) 响应及获取协商文件时间: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10日17时(节假日除外)。
(二) 报名及获取协商文件方式:
1. 供应商须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2. 供应商办理报名手续时,须上传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公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文本格式详见单一来源采购公告附件:
1)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 现场咨询地点:广州物流交易所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8楼)。
4. 成功办理报名的供应商请按照本平台指示自行下载协商文件。
5. 响应保证金金额如下:
本项目不设置保证金
四、 供应商注意事项
1. 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参加响应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cg.gemas.com.cn/czlc/14951.j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响应前请确认CA有效期。)
2.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协商文件的,供应商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协商文件来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3. 供应商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响应文件本平台一概不接收。
4. 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和解密响应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供应商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响应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响应文件的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5.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如解密失败,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本平台。
6. 广州物流交易所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响应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五、 现场考察及答疑会
(一) 本项目各标包不举行现场考察活动。
(二) 本项目各标包不需要现场答疑会。
六、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递交方式、解密时间、开标地点:
(一)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1月11日上午09:00
(二) 递交响应文件方式:在本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三) 响应文件解密时间:2022年1月11日上午09:00-10:00。逾时解密的响应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响应。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结果并进行协商,供应商可登录本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四) 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七、其他
(一)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及相关说明:根据《广州市广百物流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业务[2021]23号),同时与集团相关部门确认,按照办法中采购方式适用情形及采购操作流程的第六点下第4条“公开发布采购公告后,没有供应商有效响应或合格供应商仅有一家,或重新采购未能成立的”,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并在阳光采购平台进行全流程操作。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
协商说明:
1.协商地点:在线协商。
2.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协商。请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止后,保持手机开通。留意短信通知,在收到短信通知后,登录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账号,于“投标管理”->“澄清与异议”->“评标澄清”进行采购,于“投标管理”->“二次报价”中进行二次报价。
七、 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cg.gemas.com.cn/)。
八、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广百物流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路33号4楼
联 系 人: 于女士
联系电话:020-83051721
(二)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物流交易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八楼采购交易部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王工、李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9160761、89160865、8916076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9160999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及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E-mail:cg@gemas.com.cn
采购人:广州市广百物流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物流交易所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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