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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棠东东路2号临时停车场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22-01-14 00:00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一、    招标项目简介

(一)     项目名称: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棠东东路2号临时停车场项目

(二)     项目编号: GZ2022FG200101;

(三)     场地承租底价:人民币18,640.94元/月/总面积;

车位出租最高限价:人民币651.00元/个/月

(四)     服务年限:原则租期定为两年

(五)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棠东东路2号

(六)     项目类别:出租服务类

(七)     项目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及不允许分包、转包。

(八)     项目内容:确认1名中标人,承租采购人指定停车场,不涉及优先承租权。

(九)     承租内容:停车场收费必须执行广州市发改委或政府指导部门的标准,如收费标准有变动,按政府相关部门颁布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组织或非法人单位。

(二)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投标活动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

(三)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四)     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五)     已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网及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办理报名手续的投标人。

(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保证金缴纳

(一)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月14日-2月15日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

(二)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   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2.   投标人须同时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网(下简称“广交所”)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成项目报名。

3.   投标人办理报名手续时,须上传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公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文本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1)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注: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4.   现场咨询地点: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8楼采购部)。

5.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成功办理报名的投标人请按照本平台指示在线交纳招标文件费用,交纳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保证金金额如下:¥8,900.00元(人民币捌仟玖佰元整);

保证金须在开标时间前划达以下账号,否则为无效保证金。汇款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缴交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账  号:15000105435860

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四、    投标人注意事项

1.   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申请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cg.gemas.com.cn/czlc/14951.j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投标前请确认CA有效期。)

2.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申请文件。

3.   投标人需在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申请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申请文件本平台一概不接收。

4.   投标人上传申请文件和解密申请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投标人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申请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申请文件的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5.   投标人应在申请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电子申请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申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申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如解密失败,投标人可在申请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本平台。

6.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进行项目申请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7.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五、    现场考察及招标答疑会

(一)     本项目举行现场考察活动。

现场考察须知:

1.   现场考察对象为已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网及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办理报名手续的投标人

2.   考察活动由投标人委派不超过2名代表自行前往,不集中组织参加。

3.   投标人须带备以下材料到达场地进行现场考察:

1)   身份证原件;

2)   已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网及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办理报名的截图证明文件;

3)   穗康绿码或粤康绿码。

4.   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前须提前一个工作日向采购人进行申请。

5.   每位投标人只允许在开标日前进行一次现场考察。

(二)     本项目不需要现场招标答疑会。

六、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方式、解密时间、评审地点:

(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2月16日上午9:00。

(二)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在本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三)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2年2月16日上午9:00-10:00。逾时解密的申请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文件。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递交结果,投标人可登录本平台查看递交情况。

(四)     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七、    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网(http://gz.gemas.com.cn/)

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cg.gemas.com.cn/)。

八、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6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0-38280657

(二)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8楼采购部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工、李工、王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 89160792、89160768、89160888-7132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9160999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及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E-mail:cg@gemas.com.cn

采购人: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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