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2年沥滘分公司厂区高压设施、电容补偿柜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人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2年沥滘分公司厂区高压设施、电容补偿柜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一:沥滘分公司厂区高压设施更新改造;
项目二:沥滘分公司厂区电容补偿柜改造
(以下分别简称“项目一、项目二)
2.2交货地点: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沥滘分公司内(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2.3项目规模:沥滘分公司厂区高压设施、电容补偿柜采购及安装。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设备购置、安装等。(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2.4最高投标限价:3978260.08元,其中:
项目一:2459810.61元;项目二:1518449.47 元。
(投标时需对总价及各子项目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总价最高投标限价及各子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2.5计划供货工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将货物运到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沥滘分公司内(具体仓库由甲方指定)的条件,具体送货日期由甲方指定。
2.6招标内容:沥滘分公司厂区高压设施、电容补偿柜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两个子项目合并招标,仅1个标段,非多标段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为高低压开关柜的生产厂家(制造商),提供有效的厂家(制造商)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3.3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一项10kV(或以上)成套高压开关柜设备的销售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投标人没有被纳入本项目招标人(包括市水投集团及其属下子公司)书面限制投标的企业名单。(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7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未涉及的内容不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据。
4.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保证金缴纳
4.1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9月9日17:00(节假日除外)。
4.2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4.2.1投标人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注册指引详见网址:http://cgsys.gemas.com.cn/common/AttachUpload/download?attachId=GYSCZSC_VIDEO)
4.2.2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须上传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公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文本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4.2.3系统操作咨询: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cg.gemas.com.cn/gypt/10401.jhtml)。
4.3 成功办理投标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本平台指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如下:¥ 7 万元(人民币柒万元整)。
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接受投标人按以下其中一种方式递交:
1、广州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代收
2、提供银行投标保函
3、投标保证保险
采用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并转入到以下账号,否则为无效保证金。汇款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户名:广州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15735078850049
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投标人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递交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或银行规定的格式或保险公司规定的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且在投标截止前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
投标保证保险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条款。
“(一)投标截止后投保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或违反招标文件规定撤销投标文件;
(二)投保人收到被保险人发出的中标通知后,未能或拒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
(三)投保人收到被保险人发出的中标通知后,未能或拒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履约保证保险。”的条款。
5. 投标人注意事项
5.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cg.gemas.com.cn/czlc/14951.j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投标前请确认CA有效期。)
5.2如更正公告(含变更公告、澄清公告、答疑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含变更公告、澄清公告、答疑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5.3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本平台一概不接收。
5.4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应使用Internet Explorer 9及以上浏览器,因投标人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投标文件的本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5.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如解密失败,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本平台。
5.6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6.现场考察及招标答疑会
6.1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考察活动。
6.2本项目不需要现场招标答疑会。
6.3本项目采用网上答疑。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开标地点: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9月20日上午9:30。
7.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在本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7.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2年9月20日上午9:30-10:30。逾时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解密完成后即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本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7.4开标地点: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7楼)706开标室。
7.5开标形式:在线开标。
8.不诚信行为管理
对投标人发生本项目合同文本附件中不诚信行为情形的,招标人将按照本项目合同文本附件《不诚信行为的情形及相应被暂停参与投标活动的处理标准》进行相应处理。
9. 异议及投诉的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相关法规规定的时限内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电话:020-62315524
地址:广州市临江大道501号
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电话:020-38890467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cg.gemas.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邮 编:510655
联 系 人:林工
电 话:020-62315524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号之一20楼北向1-10房
邮 编:510000
联 系 人:严工
电 话:020-83562591
传 真:020-83564381
电子邮件:cgjlywb_dy@126.com
2022年8月29日
附件:
被纳入本项目招标人(包括市水投集团及其属下子公司)书面限制投标的
企业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被限制投标的期限 |
1 | 广州市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18日至2023年5月17日 |
2 | 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18日至2023年5月17日 |
3 | 广州市自来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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