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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穗云自来水有限公司2023年1-7月聚氯化铝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22-12-31 00:00

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广州市穗云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1. 招标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

1.1.1.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穗云自来水有限公司2023年1-7月聚氯化铝采购项目(第二次)

1.2. 项目编号:GZCZ622DL1001985-01

1.3. 本招标项目采购预算(或最高投标限价)和材料清单:

本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38.32478万元(大写:壹佰仟贰佰肆拾角整,其中综合单价限价为1210/吨。具体材料清单如下:

序号

材料名称

技术规格

单位

数量

供货期

备注

1

聚氯化铝

氧化铝含量10%

1143.18

暂定自合同签订日7月止,具体以中标合同为准。

项目所采购的聚氯化铝量为预计采购量,最终以实际所需量为准

1.4. 项目类别:货物类

1.5. 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1.6. 项目内容:本项目为满足广州市穗云自来水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根据广州市穗云自来水有限公司的规定,对生产经营所需的聚氯化铝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确定1家中标人,为广州市穗云自来水有限公司提供聚氯化铝货物。

1.7.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1.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9.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广州市穗云自来水有限公司自筹资金项目的货物及服务,由招标人下单采购并支付货款。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货物的采购数量,实际供货数量有多于或少于上表中所列货物数量的可能。招标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与有违约情况的卖方暂停或终止合同,并在该卖方完成整改恢复供货之前或买方重新招标产生新的中标人之前将本项目部分货物转由其他卖方进行供货。供货单价如与本项目原合同单价产生差价,则差价部分从本项目的未支付货款中扣除相应费用,如未支付货款不能补足差价,则从其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

1.10. 交货地点:广州市(具体由招标人指定供货地点)。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扫描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是拟投标货物的制造商[货物必须在投标申请人的生产制造车间生产、检验出厂]。

2.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自201911日至今具有在中国境内用于公共供水的与最终用户签订供货合同的液体聚氯化铝的供货业绩,须提供上述业绩的供货合同(或购销合同)及用户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且提供用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双方签订时间不一致时,以较晚的时间为准)。

注:最终用户是指中国境内公共供水项目的建设单位(如自来水公司、供水公司、水务公司及其代建单位等)。投标人的代理商或中间贸易商或承接上述建设单位发包项目的承接单位不属于最终用户。

2.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具有有效期内的液体聚氯化铝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6. 本次招标要求拟投标货物(氧化铝质量分数10.0%)具有一份由具备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于202211日之后出具的检验报告(即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的封面具有CMA标志,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检测项目均符合招标人的技术要求,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2.7. 投标申请人须按招标人规定格式提交《投标申请人声明》。

2.8.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按招标人规定格式提交《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2.9. 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投标申请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2.10.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或联合体投标。

2.11. 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投标申请人不存在因不诚信行为被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各级企业暂停投标资格的情况(被暂停投标资格的单位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 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保证金缴纳

3.1. 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1231日至2023120日上午9时00分。

3.2. 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3.2.1. 投标人须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注册指引详见网址:http://cgsys.gemas.com.cn/common/AttachUpload/download?attachId=GYSCZSC_VIDEO)。

3.2.2. 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须上传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公章,文本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1)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2.3. 现场咨询地点:广州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8楼)。

3.2.4. 成功办理投标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指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2.5. 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金额如下:¥27600元(人民币柒仟陆佰元整)

(2) 投标人可选择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转账两种之一的方式缴付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须在20231209:00前划达以下账号,否则为无效保证金。汇款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缴交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广州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账号:15735078850049

(3) 投标人如采用提交银行投标保函或提交投标保证保险,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开标室地址:广州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7楼703室。)

4. 资格审查方式

4.1.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2.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实行合格制法,即只要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合格。

4.2.1  当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正式投标人。

4.2.2  当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则本项目招标失败。

4.3. 本项目招标失败时,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对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5. 投标人注意事项

5.1. 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cg.gemas.com.cn/czlc/14951.j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投标前请确认CA有效期。)

5.2.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5.3. 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一概不接收。

5.4. 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投标人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投标文件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投标文件,如解密失败,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联系电话:020-89160888-7225)。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及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承担责任。

5.6. 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6. 现场考察及招标答疑会

6.1. 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考察活动。

6.2. 本项目不需要现场招标答疑会。

6.3. 本项目举行网上答疑会:如有疑问,应在20231412:00时前以不记名的方式将提出的问题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提出。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3.1.1.。

7.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递交方式、解密时间、开标地点

7.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 1 20日上午09:00。

7.2.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7.3.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3 1 20日上午09:00-10:00。逾时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7.4. 开标室地址:广州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7楼703

8. 招标文件的异议

8.1. 关于异议、投诉的基本概念和处理程序详见《广州市水务局关于明确市属水务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疑问、异议和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穗水建设〔2017〕31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可通过广州市水务局门户网站获取。

8.2.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提出异议。如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穗云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020-87411863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新村云水路266号

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市穗云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0-87411863

9. 采购信息发布网站

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cg.gemas.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10.  招标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穗云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新村云水路266号

人:

联系电话:020-87411863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粤垦112二楼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丁工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3842351 

E-mail:qdzxgs@163.com

 

招标人:广州市穗云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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