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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批泵类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23-05-11 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批泵类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人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批泵类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其他内容

2.1建设地点:广州市

2.2交货地点:石井净分公司、石井分公司、猎德分公司、西朗二期分公司、大观分公司、健康城分公司、龙归分公司

2.3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水泵设备清单如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分公司

设备名称

数量(台)

1

石井净

一期上清液回流泵

1

二期上清液回流泵

1

2

石井净

二期内回流泵

1

二期外回流泵

1

3

石井净

二期出水提升泵

1

4

石井净

二期进水提升泵

1

5

石井净

二期剩余污泥泵

1

6

石井

二期砂滤池反冲洗水泵

1

7

石井

二期反应池内回流泵

1

二期反应池外回流泵

1

8

石井

二期反应池排泥泵

1

9

猎德

二期集泥井输泥泵

1

10

猎德

二期配水井冲洗水泵

1

11

西朗二期

二期提升泵

1

12

西朗二期

一期提标中水泵

1

13

大观

预处理提升泵

1

14

健康城

生化池回流泵

1

15

龙归

三期生化池回流泵

1

三期膜池回流泵

1


        2.4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5交货期:

详见技术需求书内采购清单,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按照需求书内采购清单货期全部交货至各使用地点。

2.6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505.9983万元

2.7投标说明:

2.7.1本项目按照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排序依次推荐前3名为第一、第二和第三中标候选人。

若通过符合性审查(含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该标段招标失败。

2.7.2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7.3其他: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投标人出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7C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承诺书》。

3.3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合同价不低于330万元的类似泵类销售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是包括合同盖章页、能清晰显示供货范围(清单)以及合同金额等内容的合同文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及收款发票凭证扫描件)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所列情形。(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所列情形的声明函)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未涉及的内容不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据。

4.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保证金缴纳

4.1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51100:00202360109:30(节假日除外)。

4.2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4.2.1投标人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4.2.2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须上传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公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文本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4.2.3系统操作咨询电话:89160888。

4.2.4成功办理投标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指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投标保证金:

4.3.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  10  万元。

4.3.2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接受投标人按以下其中一种方式递交:

1)广州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代收;

2)提供银行投标保函;

3)提供投标保证保险。

采用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并转入到以下账号,否则为无效保证金。汇款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缴交账户信息如下:

 名:广州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

 号:15735078850049

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4.3.3投标人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递交的,应按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或银行规定的格式或保险公司规定的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且在投标截止前半小时内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开标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7楼。)

5. 投标人注意事项

5.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cg.gemas.com.cn/czlc/14951.j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投标前请确认CA有效期。)

5.2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5.3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平台一概不接收。

5.4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投标人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投标文件的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5.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投标文件,如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投标人可联系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联系电话:020-89160751)。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承担责任。如解密失败,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5.6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5.7招标代理单位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6. 现场考察及招标答疑会

6.1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考察活动。

6.2本项目不需要现场招标答疑会。

6.3本项目举行网上答疑会:如有疑问,应在2023517 17:00前以不记名的方式将提出的问题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提出。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递交方式、解密时间、开标地点: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60109:30

7.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7.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360109:30-10:30。逾时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7.4开标地点:在线开标。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 7 楼。

8. 异议及投诉的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提出异议。如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电话:020-38890467

地址:广州市临江大道501号

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电话:020-62315524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cg.gemas.com.cn/)、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媒体发布,有关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均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发布为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临江大道501号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8层

邮编:510655

邮编:510030

联系人:

联系人:工、

电话:020-38890467

电话:020-83313605 

传真:

传真:020-83312934

邮箱:

邮箱:gzszzb02@126.com

 

20235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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