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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2022-2023智能水表年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22-01-01 00:00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1. 招标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

1.1.1.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2022-2023智能水表年度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GZDZ621DL1000714

1.3. 本招标项目采购预算(或最高投标限价)和材料清单:

本招标项目共分两个标段,投标总价最高限价:标段一为11,505,929.85 元;标段二为7,675,425.65 元。各标段具体材料清单如下:

(1)标段一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

单位

合计

1

机械水表

DN20

100

2

远传水表组

DN20有线远传光电直读

1200

3

远传水表组NB

DN20

24565

4

远传水表组NB

DN25

25

5

远传水表组NB

DN40

41

6

远传水表组NB

DN50

53

7

远传水表组NB

DN80

45

8

远传水表组NB

DN100

49

9

远传水表组NB

DN150

81

10

远传水表组NB

DN200

54

11

远传水表组NB

DN250

18

12

远传水表组NB

DN300

11

13

远传水表组NB

DN400

3

14

远传水表组NB

DN500

7

 

标段二: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

单位

合计

1

机械水表

DN20

100

2

远传水表组

DN20有线远传光电直读

800

3

远传水表组NB

DN20

16359

4

远传水表组NB

DN25

25

5

远传水表组NB

DN40

30

6

远传水表组NB

DN50

37

7

远传水表组NB

DN80

31

8

远传水表组NB

DN100

34

9

远传水表组NB

DN150

55

10

远传水表组NB

DN200

37

11

远传水表组NB

DN250

12

12

远传水表组NB

DN300

7

13

远传水表组NB

DN400

2

14

远传水表组NB

DN500

4

 

服务期及交货期:用于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的2022-2023年的年度水表货物及服务,其服务期暂定为两年,或至本项目实际采购货物的结算金额到达本项目对应合同金额时止,二者以先到者为准。交货期为实际每批次的交货日期以招标人通知后30天内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1.1. 项目类别:货物类

1.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3. 项目内容:本招标项目采购材料用于广州市花都自来水公司年度智能水表使用。

1.4.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1.5. 标段划分:分为两个标段,每标段确定一名中标人。投标人可以兼投但不可兼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的规定)。

1.6. 招标范围:

(1)本项目招标包括但不限于各标段中所采购设备材料的生产前准备、设计、生产、运输(运输到业主指定交货地点)、村级及以上道路通行、转运、保护、装卸、与当地政府、环境、安装及现场指导安装、保险、相关税费、质保期内的通讯费用、验收(含出厂及到货验收)、质量抽检、培训、常规维修工具、备品备件、调试、售后及技术服务(包括安装使用说明书、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等)、强制检定、各规格货物样品及样品送第三方检测等。

(2)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2个标段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一个标段或标段中的部分内容投标;本项目两个标段不允许兼中,即一个投标人已被推荐为标段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不参与标段二的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3)招标人将与中标人按中标单价签订固定单价合同,合同期内合同单价固定不变。

   (4)本项目招标用于广州市花都自来水公司年度智能水表耗材使用,均由买方下单采购并支付货款。买方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调整货物的采购数量,实际供货数量有多于或少于上表中所列货物数量的可能。买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与有违约情况的卖方暂停或终止合同。

1.7. 交货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具体由招标人指定供货地点)。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同时适用于标段一、标段二)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所投智能水表的制造商,或是所投智能水表的最终制造厂家[最终制造厂家理解为货物必须在投标人的生产制造车间装配、检验出厂],不接受智能水表的代理商投标。

2.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所投标的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范围(目录范围为DN15~DN50)内的水表均具有省级或以上法定计量管理机构出具的型式批准证书及对应的型式评价报告(报告需体现NB无线通信(讯)方式,必须提供有效的型式批准证书、型式评价报告扫描件)。

2.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上网之日至少完成一项包含DN500DN400、DN300、DN250、DN200、DN150DN100DN80DN50DN40DN25DN20十二种口径中任一口径的无线远传智能水表或物联网水表的与最终用户签订供货合同的500万元或以上的供货业绩,同时完成一项包含DN20口径的有线光电远传水表的与最终用户签订供货合同的25万元或以上的供货业绩。

注:1)最终用户是指中国境内公共供水工程的建设单位(如自来水公司、供水公司、水务公司及其代建单位等)。投标人的代理商或中间贸易商或承接上述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施工单位不属于最终用户。

2)供货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和对应的发票,业绩时间以供货发票的开具时间为准。

2.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按招标人规定格式提交《投标申请人声明》。

2.6. 在本公告发布和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均不存在因不诚信行为被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各级企业暂停投标资格的情况(被暂停投标资格的单位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2.7. 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2.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保证金缴纳

3.1. 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0101日至20220124日上午10时00分。

3.2. 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3.2.1. 投标人须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注册指引详见网址:http://cgsys.gemas.com.cn/common/AttachUpload/download?attachId=GYSCZSC_VIDEO)。

3.2.2. 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须上传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公章,文本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1)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2.3. 现场咨询地点: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8楼)。

3.2.4. 成功办理投标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指引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2.5. 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金额如下:每个标段150000.00元(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2) 投标人可选择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转账两种之一的方式缴付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须在20220124日10:00前划达以下账号,否则为无效保证金。汇款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缴交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广州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账号:15735078850049

(3) 投标人如采用提交银行投标保函或提交投标保证保险,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开标室地址: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7706室。

4. 资格审查方式

4.1.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2.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实行合格制法,即只要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合格。

4.2.1. 经初步评审后有效的投标人少于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后,重新组织招标。

   4.2.2若经初步评审后有效的投标人仅有3名时,则标段二仅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

5. 投标人注意事项

5.1. 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cg.gemas.com.cn/czlc/14951.j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投标前请确认CA有效期。)

5.2.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使用更正公告中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由此造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服务平台或无法解密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一概不接收。

5.4. 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投标人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投标文件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投标文件,如解密失败,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联系电话:020-89160888-7225)。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及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承担责任。

5.6.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6. 现场考察及招标答疑会

6.1. 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考察活动。

6.2. 本项目不需要现场招标答疑会。

6.3. 本项目举行网上答疑会:如有疑问,应在20220109日24:00时前以不记名的方式将提出的问题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提出。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7.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递交方式、解密时间、开标地点:

7.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01241000分。

7.2.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7.3.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20124 10:00-11:00。逾时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7.4. 开标室地址: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7706室。

8. 招标文件的异议

8.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201141000以书面形式提出。

9. 采购信息发布网站

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cg.gemas.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10.  招标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43号

联 系 人:徐工

联系电话:020-36892296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1027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3541705  13719205234   

招标代理机构传真:/

E-mail: gmetb2@126.com

 

招标人: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 202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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