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受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采购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批生产车辆采购项目(皮卡车)
2.项目编号:GYYGCG2022-001
3.最高限价:¥4200000元(肆佰贰拾万元整)
4.项目类别:货物类
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采购内容:确定1个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皮卡车20台。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价限价(万元) | 备注 | |
1 | 皮卡车 | 20台 | 21 | 单价包含裸车价、车辆购置税、上牌费、车身喷涂费、后加装尾箱盖板费、首年商业险及交强险等费用 |
7.采购供货期:合同签订后,等车时间小于等于90个自然日。
8.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9.采购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扫描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包)的同一招标项目响应交易。
2.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投标活动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格式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供应商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日期止,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credit.gz.gov.cn)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供应商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附“信用广州”网站(credit.gz.gov.cn)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格式见《信用记录承诺函》)
4.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日期止,供应商不存在因不诚信行为被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各级企业暂停投标资格的情况(被暂停投标资格的单位名单详见附件)。
5.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见《公平竞争承诺书》)
6.已办理报名手续的供应商。
7.供应商须是拟响应提供货物的制造商,或是拟响应提供货物的最终制造厂家(最终制造厂家理解为拟响应提供的货物必须在交易备选单位的生产制造车间装配、检验出厂),或是拟响应提供货物的贸易代理商或经销商。
8.本采购项目√接受、□不接受代理经销商。如接受代理经销商参加的,代理经销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供应商具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如果拟响应提供货物的制造商(或其最终制造厂家)与其代理商或经销商同时响应,采购人只接受制造商的响应。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 登记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
1. 登记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 5月11日 00时00分至2022年 5月31日11时00分。
2. 登记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2.1. 供应商须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注册指引详见网址:http://cg.gemas.com.cn/fwzn/index.jhtml)。
2.2. 供应商办理报名手续时,须上传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公章,文本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2.3. 现场咨询地点: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站南路15号之一5楼)。
3. 成功办理报名的供应商请按照本平台指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四、 供应商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cg.gemas.com.cn/czlc/14951.j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提交响应文件报价前请确认CA有效期。)
2.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来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3. 供应商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响应文件本平台一概不接收。
4.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和解密响应文件应使用Internet Explorer 9及以上浏览器,因供应商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响应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响应文件的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5.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响应文件,如解密失败,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本平台。
6.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报价响应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7.出具成交结果通知书之前,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按单个项目(标段)成交金额0.9‰向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支付平台交易服务费,单个项目(标段)最低收费人民币1000元,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
交易服务费缴纳账户:
户名:广州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账号:15422220350062
交易服务费支付后还必须去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具发票。
五、 现场考察及采购答疑会
1. 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考察活动。
2. 本项目举行网上答疑会,具体时间及操作如下:
1) 供应商提出疑问期限: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18日。
2) 答疑期限:在响应截止日期前15日。
3) 供应商的疑问通过广州市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提交。
4) 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供应商若对采购文件(包括最高报价限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平台,通过“网上答疑”功能模块将问题提交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5) 在平台网站内部系统上“投标管理”的“网上答疑”专区进行提问。(登陆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入“系统首页-投标管理-网上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进入到提问区域→提出问题。)
6) 答疑文件一经在广州市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
7) 答疑文件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可在广州市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文件。
8) 澄清或答疑纪要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若答疑纪要或澄清与采购文件有矛盾时,以平台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或澄清为准。
六、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响应截止及报价时间(北京时间)、报价地点:
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5月31日11时00分。
2. 递交响应文件方式:在本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3. 响应文件解密时间:2022年5月31日11时00分至2022年5月31日12时00分。逾时解密的响应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响应。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报价结果,供应商可登录本平台查看报价情况。
4. 开标地点:在线报价。
5. 评审时间:2022年5月31日13时00分。
七、 演示视频的提交
1. 视频文件格式:MP4等;
2. 视频文件提交介质:光盘、U盘等;
3. 提交时间:2022年5月31日11时30分至11时00分,
4. 提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7楼。
注: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凭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凭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现场提交视频文件。
八、 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cg.gemas.com.cn/)。
九、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8楼
联 系 人:林工
联系电话:020-34397651
(二)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站南路15号之一5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工、彭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20-62655580、020-62655581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62655581
E-mail:gzgyzxgs@qq.com
采购人: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 月 日
附件1:
被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期限 |
1 | 广州市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18至2023年5月17日 |
2 | 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18至2023年5月17日 |
附件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扫描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 (单位公章)
20 年 月 日
附件3:
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批生产车辆采购项目(皮卡车)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扫描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 应 商 :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20 年 月 日
相关公告:
- 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批生产车辆采购项目(皮卡车)招标变更公告2022-05-12
- 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批生产车辆采购项目(皮卡车)中标结果公告2022-06-06
- 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批生产车辆采购项目(皮卡车)采购结果公示2022-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