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州市荔湾区储备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司”)拟通过广州粮食交易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组织开展广州市荔湾区储备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市储大米采购项目竞价交易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自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22日)
二、网上竞价活动时间
2021年7月23日上午10时00分。
三、竞价方式
网络电子竞价。
四、品种及数量
本次计划采购普通大米500吨,标的详见公告附件《标的详情》。
五、挂牌价格(含税)
¥3940元(转让底价¥3940元为普通大米每吨单价,此标的共采购500吨。)
六、意向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及个体工商户。
七、意向方需提交的材料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粮食交易综合服务平台粮食公开竞价交易栏目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需根据项目公告要求,通过系统上传相关资料,确保于公告截止日17时之前(以系统时间为准)提交报名材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项目公告要求,意向方须上传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上传提交的资料须为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或照片):
意向方为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须提交:
(一)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资格证明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四)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八、保证金设置与处置
(一)保证金金额:¥197000元。
(二)交纳时间:2021年7月22日17时前(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
(三)交纳形式:银行转账(原则上交易保证金不能代付)。
(四)保证金监管账户信息:
户 名: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账 号:0319012830000631
开户行:民生银行广州羊城支行
(五)保证内容:
1. 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后,该成交方应按公告、交易须知的约定与权属方签署《采购交易合同》。
2. 该成交方在竞价结束后应按照约定向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
3. 该成交方在签订《采购交易合同》后应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交付货物等义务。
(六)处置方法:
1. 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的,在竞价活动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本司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
2. 若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由本司扣除其应付给本司的交易服务费后,交易保证金余额转为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成交方补足。成交方按照《采购交易合同》约定完成交割后,履约保证金按约定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
3. 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后,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司扣除其应付给本司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委托方所有。
九、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
成交方按成交总金额的0.3%支付交易服务费。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小姐
联系电话:020-89160956
传真:020-89160999
E-mail:liangshi@email.gemas.com.cn
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1日
相关公告:
- 广州市荔湾区储备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市储大米采购项目延期公告2021-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