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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沥滘分公司二期细格栅改造工程(第二次)采购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22-12-09 00:00

 

广州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受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采购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沥滘分公司二期细格栅改造工程(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GZCZ622DL1001956-01

(三)项目总最高限价 2,120,852.34元(人民币零捌佰伍拾贰元叁角肆分。(其中税前造价为1,945,736.1元,税率为9%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26,468.33,暂列金173,285.5元(其中土建工程部分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562.69元,暂列金1,188.94元;设备安装工程部分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25,905.64暂列金172,096.56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非竞争性费用,报价时须按询价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不得参与竞争,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更换两台转鼓细格栅,满足原设计处理量要求

2原有格栅配套栅渣输送机及压榨机整改或更换,满足更换格栅后设备使用需求

3新增格栅冲洗水泵及配套设备,满足使用需求

4增加PLC及现场控制设备并增加现场一对二就地控制柜。

5将原有配套给4台转鼓细格栅螺旋输送机更换为配套给2台转鼓细格栅使用的螺旋输送机。

具体详见技术要求和工程量清单。

(五)项目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20天。

(六)建设地点位于:  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1375号沥滘净水厂 

(七)质量要求: 按合同条款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进行验收。使用的各种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八)项目类别:工程类

(九)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十)服务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均为下列所述。

1.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2. 供应商应当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

3. 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报价单位最少提供一项与本工程类似的水处理行业格栅设备供货或安装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金额及实施内容、合同盖章、签订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4. 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格),同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注:根据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由本人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电子证书无效),广东省外注册的二级建造师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

5. 其他要求:

1)专职安全人员要求: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的人员资质须满足上述要求,且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本项目专职安全人员

2)报价单位须出具承诺函,承诺中选后提供的格栅设备满足招标技术文件要求并加盖单位公章,且中选后合同签订前须提供拟供货产品(格栅)的制造商(厂商) 授权书。到货安装前,供应商需提供厂家出厂合格证明及其他应提供的文件资料(其他特殊需求详见技术需求)。(格式见《承诺函》)

6.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格式见《不得存在情形承诺函)。

7. 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日期止,供应商不存在因不诚信行为被本项目采购人(包括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各级企业)书面限制响应资格的情况(被暂停响应资格的单位名单详见附件)。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投。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保证金缴纳

(一)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15日18:00止。(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 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之前,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2.供应商办理报名手续时,须上传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公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文本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现场咨询地点:广州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8楼)。

4.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成功办理报名的供应商请按照本平台指示在线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5.交易保证金金额如下:

交易保证金金额:44,000.00(人民币肆万肆仟元整)

保证金须在2022年12月16日上午09:00划达以下账号,否则为无效保证金。汇款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交易保证金缴交账户信息如下:

 名:广州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号:15735078850049

(重要提醒:采购须知采购文件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

四、供应商注意事项

(一) 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参加竞投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cg.gemas.com.cn/czlc/14951.j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竞投前请确认CA有效期。)

(二)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来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三) 供应商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响应文件本平台一概不接收。

(四) 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和解密响应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供应商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响应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响应文件的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如解密失败,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本平台。

(六) 广州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响应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七)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五、 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地点:

(一)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考察活动。

(二)本项目不需要现场招标答疑会。

六、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报价时间、递交方式、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报价方式及递交地点:

(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报价时间:2022年12月16日上午09:00

(二)递交响应文件方式:在本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三)响应文件解密时间:2022年12月16日上午09:00-10:00。逾时解密的响应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询价。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报价结果,供应商可登录本平台查看报价情况。

(四)报价方式:本次报价采用一次性网上报价形式。

(五)报价地点:在线报价。

七、 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cg.gemas.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八、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38890841

(二)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8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柯工、徐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9160757、020-89160747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9160999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及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E-mail:cg@gemas.com.cn

采购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2月9日


附件1:

被本项目采购人(包括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各级企业)

书面限制投标的企业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被限制投标的期限

1

广州市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82023517

2

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82023517

3

广州市自来水工程有限公司

20221月12022年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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