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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路片区(奥宝汇)消防系统局部应急改造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23-06-05 00:00

 

广州市奥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管理的西华路134号、荔湾路102号、荔湾路104号(奥宝汇)物业需进行消防系统局部应急改造。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采购的方式选取本项目实施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一、项目简介

(一)   项目名称:荔湾路片区(奥宝汇)消防系统局部应急改造项目

(二)   采购人:广州市奥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三)   项目编号:ABGCWX2023069-1

(四)   最高限价:740,000.00元(含措施费用,具体措施项目自行考量)。

(五)   工期: 90 日历天。

(六)   项目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西华路134号、荔湾路102号、荔湾路104号

(七)   采购要求:见“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八)   采购内容:确定1家供应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报价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供应商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供应商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四)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报价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五)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由社保机构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五)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六)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提供《报价单位声明》)(格式自拟)

(七)供应商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报价资格的处罚期内(提供《报价单位声明》)(格式自拟)。

(八)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提供《报价单位声明》)(格式自拟)

(九)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响应活动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格式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十)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意向供应商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格式见《信用记录承诺函》)。

(注:以上条款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

(一)报名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6月5日9时:00分至2023年6月7日15时:00分(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之前,供应商须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2.供应商办理报名手续时,须上传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公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文本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四、供应商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参加响应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cg.gemas.com.cn/czlc/14951.j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响应前请确认CA有效期)。

(二)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来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三)供应商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响应文件本平台一概不接收。

(四)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和解密响应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供应商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响应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响应文件的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如解密失败,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本平台。

(六)我司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五、平台服务费

(一)成交供应商登录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查询应缴纳平台服务费金额,并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缴纳平台服务费。

(二)成交供应商须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一次性交纳的平台服务费,如项目存在多标包成交情况,请以标包为单位缴纳平台服务费,根据《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的通知实行市场调节价,本项目的平台服务费执行以下价格,以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1、成交价在100万以下(含)的,服务费按0.2%计算;预算价在100-200万元以内(含)的,服务费按0.1%计算,平台服务费不在响应报价单中单列。

(三)成交供应商下载打印电子《中选通知书》前,必须按《平台服务费承诺书》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直接交纳服务费,银行汇票、电汇、转账账号信息如下(请注明所中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

户名:广州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

帐号:15422220350062

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响应截止及报价时间(北京时间)、报价地点

(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报价时间:2023年6月14日09时:00分。

(二)递交响应文件方式:在本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三)响应文件解密时间::2023年6月14日09时:00分至2023年6月14日09时:30分。逾时解密的响应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响应。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报价结果,供应商可登录本平台查看报价情况。

(四)报价地点:在线报价。

七、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一)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

http://cg.gemas.com.cn/

八、采购人名称及地址:

(一)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奥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67号6楼

联系人:洪工

联系电话:020-38320188-1809

 

采购人:广州市奥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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