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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及汇算清缴税务鉴证服务采购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21-09-27 15:36

 (项目编号:2021GZQG财招1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

  1. 招标条件

    本次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务鉴证服务采购项目立项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标包1不高于200万元,标包2不高于180万元;招标人为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1. 招标内容: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包:

    标包1: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标包1范围(详见招标文件)企业2021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务鉴证服务采购

    标包2: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标包2范围(详见招标文件)企业2021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务鉴证服务采购

  3. 项目编号 2021GZQG财招1

  4. 标包详细范围:详见用户需求书

  5. 项目类别:服务类

  6. 资金来源 :企业自有资金

  7. 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9. 服务时间:中标人须在下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服务

  10.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服务:在2022年4月5日前提交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年度财务决算专项审计报告财务情况复核报告年度管理建议书市属国有企业财务评价书2022年415日前出具内部控制测评报告以及配合采购人提供的报告事项

  11.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务鉴证服务:在2022年5月20日前完成202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务鉴证报告。

  12. 以上服务以后年度若采购人决定续聘,要求提交相关报告的时间均为每年度的此时间点,若出具报告时间调整,由采购人另行通知。

  13. 中标有效期不超过5年,业务约定书一年一签,但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续签。

  14. 最高限价:

    1)标包1不高于200万元

    2)标包2不高于180万元

  1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6.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投标人为总所的,须在广州设有分支机构;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注册地须在广州并取得总所的唯一授权书。

  17. 投标人须为《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自律公约》履约单位,以注册会计师协会诚信自律委员会公告名单为准,须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8. 投标人须有证券服务业务资质并在财政部、证监会备案,并提供备案证明材料。

  19. 投标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3年及以上,由有限责任制转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制或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延续转制前的经营年限

  20. 本项目可接受联合投标体

  21. 标包1与标包2可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联合体全体成员不能超过2个且只能1个成员负责年度决算审计服务另外一个成员负责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务鉴证服务,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为联合投标体的,同时参与标包1与标包2的投标。

  22. 联合体主体须为依法成立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联合体成员须为依法成立的税务师事务所(联合体主体须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联合体成员税务师事务所须持有国家税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税务师事务所职业证书,须提供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23. 联合体须签订联合投标协议并约定由提供年度决算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联合体为牵头人。

  24. 投标人或代理人拟任不同标包的负责人的应为联合体成员的正式员工。

  25.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承接(需自行提供承诺函)

  26. 3年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部分业务等行政处罚;

  27. 3年内被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给予警告2次以上;

  28. 3年负责审计的企业存在重大资产损失、重大财务造假行为、企业或其负责人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会计师事务所已经发现但未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相关规定履行关注、识别、评价等审计程序,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向企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或者股东、同级财政部门、监管部门报告的;

  29. 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明确不适合承担企业审计工作的。

  30. 投标人或投标人所属的总所自2018年至今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

  3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经营活动及投标活动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

  3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33. 投标人同时参与标包1与标包2的投标但标包1与标包2的中标人不得为同一投标人

  3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91日15002021年9151730

    获取方式:仅限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将下述报名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发至招标人电子邮箱(liugd@gzlig.com),招标人审核报名资料通过后,通过电子邮件向供应商发出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35. 标包1、标包2: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6. 投标人简介(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简介及分工)。

  37. 提供《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自律公约》履约单位证明文件

  38. 提供证券服务业务资质的备案证明材料。

  39. 投标人资格要求第6点的相关承诺函材料。

  40.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经营活动及投标活动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的承诺函。

  41.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4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取得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43. 招标公告期限

    公告时间:2021年91日1500分至2021年9221200

  44.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22120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至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7号广州轻工大楼11楼东侧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5.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9221430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7号广州轻工大楼16楼会议室

  46. 其他

  47. 项目类型:服务采购类

  48. 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相关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招标人官方网站(http://www.gzlig.com)及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cg.gemas.com.cn)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49. 联系方式

    人: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7号

    人:刘先生,吴先生

       话:020-83328560,020-83328520

    电子邮箱:liugd@gzlig.com

     

     

     

     

                                 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