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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铁路分公司DF12-0348机车中修扩大修项目
发布时间:2024-10-30 09:00:00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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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质比价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铁路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比质比价,请受邀单位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
一、比质比价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铁路分公司DF12-0348机车中修扩大修项目
(二)项目编号:ZB-2024-机车-01
(三)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为135万元人民币(含税)
(四)维修工期:60个日历天内;在此期间必须完成全部维修内容。工期具体从机车回送至成交方所在单位之日起计,至机车回到采购方所在单位为止。
(五)项目类别:设备类
(六)具体要求:见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七)维修内容和维修要求:详见比质比价文件《用户需求书》
(八)报价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二、报价人要求
(一)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分公司报价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投标活动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格式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报价人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需在提交报价的有效期内)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格式见《信用记录承诺函》)
(二)报价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见《公平竞争承诺书》)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比质比价文件的获取
获取比质比价文件方式:
(一)报价人须在广州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广州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二)报价人须上传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公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文本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现场咨询地点:广州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8楼)、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裙楼2楼)。
四、报价人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报价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报价文件。报价人参加报价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广州阳光采购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s://www.gzsun.com.cn/czlc/14951.j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报价前请确认CA有效期。)
(二)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比质比价文件的,报价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比质比价文件来制作电子报价文件。
(三)报价人需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报价文件,逾期上传的报价文件广州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一概不接收。
(四)报价人上传报价文件和解密报价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报价人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报价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报价文件的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报价文件,因报价人自身原因造成报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报价文件;因报价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报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报价文件。如解密失败,报价人可在报价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广州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五、现场考察及答疑会
(一)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考察活动。
(二)本项目不需要现场答疑会。
六、递交报价文件时间、报价截止及开启报价文件时间(北京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地点:
(一)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报价文件时间:2024年11月6日9:00。
(二)递交报价文件方式:在广州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传电子报价文件。
(三)报价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11月6日9:00-10:00。逾时解密的报价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报价。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启报价文件结果,报价人可登录广州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查看开启报价文件情况。
(四)开启报价文件地点:在线开启报价文件。
七、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广州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s://www.gzsun.com.cn/)。
八、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铁路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大道491号
联 系 人: 熊富
联系电话:020-82158915
联 系 人: 赵工
联系电话:020-83050907
备注:1.本采购公告不视为邀约;
2.采购方将根据项目的情况遴选合格要求的报价人后发出比价文件。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铁路分公司
日期:2024年10月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铁路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比质比价,请受邀单位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
一、比质比价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铁路分公司DF12-0348机车中修扩大修项目
(二)项目编号:ZB-2024-机车-01
(三)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为135万元人民币(含税)
(四)维修工期:60个日历天内;在此期间必须完成全部维修内容。工期具体从机车回送至成交方所在单位之日起计,至机车回到采购方所在单位为止。
(五)项目类别:设备类
(六)具体要求:见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七)维修内容和维修要求:详见比质比价文件《用户需求书》
(八)报价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二、报价人要求
(一)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分公司报价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投标活动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格式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报价人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需在提交报价的有效期内)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格式见《信用记录承诺函》)
(二)报价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见《公平竞争承诺书》)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比质比价文件的获取
获取比质比价文件方式:
(一)报价人须在广州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广州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二)报价人须上传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公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文本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现场咨询地点:广州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8楼)、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裙楼2楼)。
四、报价人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报价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报价文件。报价人参加报价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广州阳光采购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s://www.gzsun.com.cn/czlc/14951.j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报价前请确认CA有效期。)
(二)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比质比价文件的,报价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比质比价文件来制作电子报价文件。
(三)报价人需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报价文件,逾期上传的报价文件广州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一概不接收。
(四)报价人上传报价文件和解密报价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报价人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报价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报价文件的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报价文件,因报价人自身原因造成报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报价文件;因报价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报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报价文件。如解密失败,报价人可在报价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广州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五、现场考察及答疑会
(一)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考察活动。
(二)本项目不需要现场答疑会。
六、递交报价文件时间、报价截止及开启报价文件时间(北京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地点:
(一)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报价文件时间:2024年11月6日9:00。
(二)递交报价文件方式:在广州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传电子报价文件。
(三)报价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11月6日9:00-10:00。逾时解密的报价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报价。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启报价文件结果,报价人可登录广州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查看开启报价文件情况。
(四)开启报价文件地点:在线开启报价文件。
七、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广州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s://www.gzsun.com.cn/)。
八、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铁路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大道491号
联 系 人: 熊富
联系电话:020-82158915
联 系 人: 赵工
联系电话:020-83050907
备注:1.本采购公告不视为邀约;
2.采购方将根据项目的情况遴选合格要求的报价人后发出比价文件。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铁路分公司
日期:2024年10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