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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9 17:00:00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次数:
广州市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 |||||||
一、项目简介 | |||||||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 |||||||
(二)项目编号:YG3202400349 | |||||||
(三)最高限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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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 |||||||
(五)项目类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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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沿江中路77号102 | |||||||
(七)采购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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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 |||||||
二、资格要求 | |||||||
根据项目需求补充 | |||||||
三、登记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采购文件售价、保证金缴纳 | |||||||
(一)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9日17时00分至 2024年12月15日17时00分。 | |||||||
(二)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1月29日17时00分至 2024年12月05日17时00分。 | |||||||
(三)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0.00元。 | |||||||
(四)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 |||||||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交纳投标保证金:¥50000元(人民币伍万元整); 4.具体要求: (1)银行转账:由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代收。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划达对应项目账号,否则为无效保证金。汇款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供应商在平台完成项目登记后,在平台首页右上方“我的项目”模块,找到已完成登记的项目,点击“项目流程”,进入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模块,即可查看对应项目的保证金账号信息。 (a)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提前到达招标文件指定账户。同时,在投标文件内附上电汇单据扫描件。为保证收标工作顺利进行,建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两个工作日将保证金款项转达指定账户。 (b)通过银行柜台转账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或汇款凭证中准确填写收款人和缴款人名称、账户,以及缴付金额、缴款人证件号码信息;银行进账单或汇款凭证的备注/用途/附言等备注信息栏中必须准确填写采购项目名称及所投标包名称和项目编号。 (c)通过网上银行转账时,必须在网上银行支付界面准确填写收款人和缴款人名称、账户、缴付金额,备注/用途/附言等备注信息栏中必须准确填写采购项目的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d)缴款人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e)如需开具保证金收据的,须现场签收票据(以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要求为准)。 (2)金融机构或第三方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不少于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 5.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在评标时按无效投标处理。 6.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用银行主动划账方式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到采购合同复印件/扫描件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能确定中标人的,在投标有效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购失败的项目,在采购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自动划回到投标人银行账号。 7.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将于下列情况发生后的10日内划入采购人账户,归采购人所有: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日起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 (4)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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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 |||||||
1.若需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www.gzsun.com.cn/fwzn/003003/list.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响应前请确认CA有效期。) | |||||||
2.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采购文件来制作响应文件。 | |||||||
3.若需要线上解密的,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和解密响应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供应商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响应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响应文件的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 |||||||
4.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如解密失败,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 |||||||
5.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响应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 |||||||
五、现场考察及采购答疑会 | |||||||
根据项目需求补充 | |||||||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响应截止及解密时间(北京时间)、解密地点: | |||||||
(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09时00分。 | |||||||
(二)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 |||||||
(三)开标及响应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12月16日09时00分-10时00分。 | |||||||
(四)解密地点:在线解密 | |||||||
七、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 |||||||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州产权交易所门户;番禺专栏 | |||||||
八、采购人和采购代理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
(一)采购人 | |||||||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沿江中路77号102 | |||||||
联 系 人:黄小姐 | |||||||
联系电话:3728974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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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广州市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日期:2024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