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本项目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如下。凡招标文件与本澄清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文件为准。本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请各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认真编制投标文件。
一、投标人提出疑问期限: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5日(通过CA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登录内部系统上进行提问)。
招标人答疑期限: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7日前。
二、如联合体投标的,同类项目合同业绩的证明材料必须是联合体牵头方的业绩。《商务评分表》、《技术评分表》中各联合体成员均可参与计分,但同一评审因素联合体牵头方与成员方不重复计算,得分以最高得分一方为准(同类项目合同业绩的证明材料除外,必须是联合体牵头方的业绩)。
三、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澄清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文件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2月14日
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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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信息化二期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示2023-01-06